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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是及禮物

謹此提醒各會員,務請注意《防止賄賂條例》有關禁止給予及接受禮物、報酬、現金小費或利益的規定。除事先獲本會許可外,給予或收受該法例第二(一)條中所說明的利益,均會導致該名僱員甚至有關的會員遭受紀律處分或刑事檢控。

本會亦理解派贈利是乃農曆新年的傳統習俗,因此破例容許香港及北京之僱員可接納會員送贈的利是,但此規定只限於農曆正月初一至十五期間有效( 即2021年2月12至26日)。本會希望提醒各會員屆時餽贈予香港及北京員工的利是屬隨心而發,亦只限小額款項。會員對「農曆新年歲賞基金」之貢獻已表達了對員工服務的嘉許。

本會並不允許投注事務處的收銀員,或職務與投注事務有關的人士接受任何性質的禮物,包括利是。這類僱員若有收受禮物或利是的行為,均可能遭解僱。倘若有關的禮物或利是乃是由會員餽贈,該會員亦可能遭受紀律處分。

本會已指示各員工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可向會員索取利是。若遇上任何本會僱員向您索取利是,請即向管理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