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會員

通告
字型

利是及禮物(一月二十五日更新)

謹此提醒,本會有義務遵守《防止賄賂條例》第2 (1)條有關禁止給予及接受禮物、報酬、現金小費或利益的規定。除事先獲本會許可外,給予或收受相關禮物,均會導致本會僱員甚至有關的賓客或會員遭受紀律處分或刑事檢控。

本會亦理解派贈利是乃農曆新年的重要傳統習俗,因此破例容許各會所及馬場(香港及中國內地)之僱員接納會員送贈的利是,但此規定限於農曆正月初一至十五期間有效(即2022年2月1日至2月15日)。

本會希望提醒各會員,屆時到訪各會所及馬場餽贈予員工的利是屬隨心而發,亦只限小額款項。會員對「農曆新年歲賞基金」之貢獻已表達了對員工服務的嘉許。為了配合前述《防止賄賂條例》有關的規定,本會已實施一項政策,以免過多的利是金額被視作收授利益,觸犯相關規定。員工須申報任何500元以上的利是,並將超過的金額捐予「農曆新年歲賞基金」,讓所有員工分享。

本會已指示各員工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可向會員索取利是。若遇上任何本會僱員向您索取利是,請即向管理層舉報。

我們制定這項政策的目的是為了讓會員及員工充分遵行餽贈利是這項傳統,同時確保本會最高標準的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