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卡及智能手帶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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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部
- 此條款及細則分為甲、乙兩部分。甲部為一般條文而乙部則為指定場地對該設備之特別條文。「設備」乃指由香港賽馬會(「本會」)指定或配置之設備包括智能卡、手帶或任何其他實體或數碼設備。設備配有身份認證功能,可在會員(主卡會員和/或其持有附屬卡之配偶)要求下發出給會員、其附屬卡會員和/或一起前往之訪客。
- 當會員提交設備申請時,即表示會員已閱讀和同意相關之條款及細則和承諾任何持有由會員申請之設備的客人將遵守本會的條款及細則。
- 如發出設備的場地可以為設備在同一場地上(或其他可消費之適用場地)設置消費限額,會員可以要求在設備上設置特定限額作在該場地上使用。如會員沒有設置特定消費限額,設備會根據場地的預設限額而設。該限額(不論為特定或預設)應為設備發出當天的限額或為會員指定時期中每天的限額。
- 設備上所有之消費將會計算入申請該設備之會員戶口。所有退款亦只能退回同一會員戶口。
- 所有有關設備均為本會所有,並且在使用後必須交回發出設備之場地。
- 如遺失設備、被盜取或損壞,申請該設備之會員需承擔在通知本會報失或損壞前設備中所作之消費。
- 每次遺失或損毀任何實體設備,本會將向會員收取50港元。
- 申請設備之會員需要承擔擁有和/或 使用該設備有關的所有風險,特別是持有設備之未成年者應在成年人陪伴下使用。
- 如在發行和/或 使用任何設備上有爭議,本會保留最終決定權。此條款及細則設有中、英文版本,倘若中文與英文版本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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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部
跑馬地新會所 – 百味圈和八樓 在新跑馬地會所之百味圈和八樓發出的所有設備:
- 每個設備之預設消費限額為3000港元;
- 會員可要求增加每個設備的限額到指定金額,而該金額不能大於5000 港元;以及
- 由百味圈和八樓發出的設備適用於由本會在不同時段指定之跑馬地新會所的餐廳和酒吧。雙魚河鄉村會所 – 舊會所餐廳及酒吧 在舊會所餐廳及酒吧發出的所有設備:
- 每個設備之預設消費限額為3000港元;
- 會員可要求增加每個設備的限額到指定金額,而該金額不能大於5000 港元;以及
- 由舊會所餐廳及酒吧發出的設備適用於舊會所內的餐廳及酒吧。雙魚河鄉村會所 – LEVADE 在雙魚河鄉村會所LEVADE 發出的所有設備:
- 每個設置之預設消費上限為3000港元;
- 會員可要求增加每個設備的限額到指定金額,而該金額不能大於每天5000 港元; 以及
- 由雙魚河鄉村會所LEVADE發出的設備可用於在雙魚河鄉村會所之舊會所的餐廳及酒吧、競技場餐廳及更衣室接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