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會員

遵守事項
字型

使用馬場設施規則
行使會員權利時須注意事項
懇請
  • 遵從本會附則、章程細則、規則及職員的指示
  • 尊重其他會員設施使用者及本會職員
  • 使用會員設施時出示會員卡辦理登記手續
  • 入場觀賞賽事或使用會員席設施時佩戴賽馬證章
  • 小心使用本會財物及設施
  • 全程陪同兒童和來賓
不應該
  • 給小費或餽贈賞金予本會職員
  • 允許第三者使用您的會員卡或不可轉用賽馬證章
  • 濫用或擅取本會物品
  • 在本會範圍通宵泊車
  • 在本會範圍使用粗言穢語或行為不守規則
使用馬場會員席規則
  1. 有關本會會籍及使用本會設施的規例,已在本會的章程細則、附則及此會員設施指南中列出。其中,於賽馬日進入及使用馬場會員席 (“會員席”),以及入場證章的發行及使用均受Race Day Bye-laws所限。有關規例可在本會的官方網站上找到。任何新制定的附則及設施使用規則和經修改及修訂的附則及設施使用規則,一經張貼於本會告示板上即告生效。
  2.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在本會範圍逗留期間,必須時刻遵守香港法例(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有關公共衛生、博彩遊戲及賭博以及國家安全的法律及規例)及本會各項規例。投注活動僅能透過本會授權的渠道進行。於賽馬日馬場公眾席內的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須遵守馬場入場條件及其他規則和條款,有關規則和條款張貼於馬場入口及/或可於本會官方網站上找到的。
  3. 會員及附屬卡持有人於進入會員席時須出示其會員卡。
  4. 在會員席範圍,會員及附屬卡持有人須陪同來賓(包括非持有附屬卡之直系親屬)或就在任何十八歲以下可通行的會員席範圍而言,須陪同十八歲以下之兒童,並須為來賓之行為負責。
  5. 會員應確保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在使用會員席時,須遵守設施指南詳列的使用者守則及於有關設施中張貼的其他條款或注意事項。
  6. 會員及來賓於使用會員席不同區域時須遵守適用於有關設施的特別限制及/或條款,包括衣著準則。
  7. 所有電子通訊裝置包括手提電話在任何會員席範圍內必須調校至靜音或震動模式,並且嚴禁發出任何聲音或噪音。不得進行語音通話或錄製語音訊息, 惟於本會容許的情況下除外,並只可以低聲量進行及對其他設施使用者不造成滋擾,且尊重其他享用設施的使用者。
  8. 除本會指定的禁區外,可在會員席拍照、錄影或錄音。所拍攝的相片、錄影或錄音僅可用於個人及私人目的。除非獲得本會允許,否則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會員席內進行任何現場廣播或現場串流。
  9. 所拍攝的照片或錄音不得用於任何商業目的,也不得為此目的轉交給任何第三方。 除非事先獲得本會的書面批准,否則不得進行商業拍攝、使用專業攝影機或錄影設備、或使用隱蔽攝影機或其他類似拍攝或錄影裝置。
  10.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在本會範圍內對他人拍照、錄影或錄音。 攝影或錄影不得對他人造成任何滋擾或侵犯他人隱私。
  11. 本會保留權利,可拒絕讓任何不符合衣著準則的會員、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進入有關的會員席範圍。謹請遵守適用的衣著準則。
  12. 如非得到本會同意,不得自攜食物進入會員席。
  13.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對其他使用者和本會職員應以禮相待、愛護本會設施及財物,並尊重他人使用設施的平等權利。
  14. 除在本會指定範圍外,一律禁止吸煙 ( 包括電子煙) 。
  15. 除視障人仕攜帶的導盲犬外,任何寵物不得進入本會任何範圍。如視障人仕攜帶導盲犬,到訪前必須通知本會以便作出適當安排,並須遵守本會不時列明的條款。
  16. 如非得到本會書面同意,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不得於本會範圍內進行任何商業、政治、宗教或籌款活動。
  17. 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參與於本會範圍內舉辦的任何活動,均不可向任何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徵收費用。商業推廣或私人活動宣傳一律禁止。使用入場證章時須遵守Race Day Bye-laws及其他本會決定的其他條款與細則。入場證章僅供個人使用。不論是否意圖牟利,入場證章及其使用權均不得出售或出租、要約出售或出租、 與任何產品或服務結合或捆綁在一起、作為比賽獎品提供或獲得,或以其他方式用於商業或宣傳目的。
  18. 所有進入本會範圍、使用本會任何設施或參加本會舉辦的任何活動之會員、附屬卡持有人及其來賓,均須自行承擔風險。對於任何會員、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遭受的任何死亡或人身傷害,若非經確立為本會或其職員之疏忽所造成,本會概不負責。
  19. 會員、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帶入本會範圍的任何財產應全時間由個人承擔一切風險。 本會對此等財產的任何損失、損傷或損害不會承擔法律責任或責任,即使此等財產曾被委託予任何本會職員看管或存放在任何由本會提供的儲物櫃內。
  20. 會員對於由其本人、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造成的任何本會設施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損害,以及由會員、其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來賓對在本會範圍內的其他人士造成的任何死亡或人身損傷,須承擔責任。如對本會設施或財產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本會有權將此等更換或維修費用記賬至會員的賬戶內。
  21. 會員或其來賓如因其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則該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須賠償本會因此或關連而須承擔的所有法律責任。
  22. 本會乃受《防止賄賂條例》約束的公共機構,並制訂了有關本會職員接受利益的政策。本會嚴禁任何人士向本會職員提供利益如小費、報酬、禮物、優待、貸款、費用或佣金等,惟以下情況除外:
    • 每年向會員募集自願貢獻的農曆新年歲賞基金,將分派給會員事務處負責餐飲和顧客服務的職員;
    • 向本會職員饋贈利是(或紅包)受有關部門的政策所約束。關於這方面,所有在本會會所及馬場工作的職員,可於農曆正月初一至十五期間接受並保留由每位會員或來賓在每一個場合贈予價值500港元/人民幣或以下的利是。任何超額款項須根據有關部門的政策交出。
    • 根據《馬主手冊》和《賽事規例》的規定,向賽事職員和見習騎師給予打賞。
    除上述情況或經本會事先批准外,向本會職員提供或給予任何利益可能構成刑事罪行。違反馬會政策向本會職員提供利益的會員亦可能遭受紀律處分。
  23. 會員或附屬卡持有人欲對其他設施使用者或本會職員作出投訴或提出建議,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設施經理。請避免與其他設施使用者直接衝突,任何人不得訓斥本會職員。
  24. 會員和其他設施使用者應保持適當的禮儀及尊重。並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都不得向其他設施使用者或本會職員作出侮辱、恐嚇、冒犯或不恰當的行為。
  25. 本會職員已獲指示,須向相關設施經理報告任何違反本會規則的事宜。如設施經理或其代表認為任何人士之行為對其他設施使用者造成滋擾,則有權要求該人士離開相關設施。
  26. 有關違反本會規則和不當行為的投訴或報告將轉發給相關的設施經理。
  27. 根據本會章程第37條,本會可發通告予被指控違反本會規則或作出不當行為的會員,要求其在指定時間內提交書面解釋。經考慮該會員的書面陳述後,事件或移交予行為審查小組或紀律委員會依照本會章程及Members’Disciplinary Bye-laws進行紀律處分。
  28. 如任何附屬卡持有人或其他允許使用者違反本會規則,則其使用會員設施的權利或會被暫停或撤銷。
  29. 主卡會員須為其附屬卡持有人和來賓之行為負責,並且有可能為任何以其會籍使用會員設施人士之不當行為而遭受紀律處分。
於馬場須遵守之事項
  1. 會員和來賓均可在馬場內使用手提電話,但必須將手提電話調校至「靜音」或「震動」模式。
  2. 在董事廂房、遴選會員廂房、馬匹亮相圈以及勝出馬匹攝影區不得使用手提電話通話。
  3. 會員證章不可轉讓。證章持有人如為任何人士購買來賓入場章,必須為該名來賓於賽馬日在本會範圍內的行為負責。
  4. 董事廂房、遴選會員廂房、馬主廂房、會員廂房、馬匹亮相圈以及兩個馬場的會員席均嚴格執行衣著準則的規定,詳情請細閱衣著準則
  5. 未滿十八歲的人士不得進入會員席或公眾席。
  6. 所有會員均可享用馬場各項會員設施及享有以下的特權:
    • 可於跑馬地及沙田馬場會員席觀賽。
    • 可為來賓購買來賓入場章,讓來賓於兩個馬場的會員席觀賽。
    • 可使用跑馬地馬場滿貫廳。
    • 可根據本會的附則、賽事規例及馬會董事局不時制訂的其他規定的條款,申請購買及擁有任何競賽馬匹,並為該等馬匹報名參賽。
  7. 於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生效期間,馬場設施將會關閉。當信號減弱及政府並沒宣佈「極端情況」下時,設施將在兩小時內重新開放。如果八號烈風或暴風信號或「極端情況」在下午五時前仍然生效,所有設施將在當天維持關閉。
附註

本會對任何材料推廣、描述或包含的活動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於地點、日期或時間、表演或其他項目、設施進入要求、禮品、折扣或其他優惠)擁有唯一及所有決定權,可以隨時取消、延後或修改有關活動的任何內容,或修改相關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且不承擔任何退款、賠償或其他責任。

賽馬日設施預訂指引

如欲預訂遴選會員設施,詳情請細閱訂座指引 (遴選會員廂房)
如欲預訂馬主設施,詳情請細閱訂座指引 (馬主廂房)
如欲預訂會員設施,詳情請細閱訂座指引 (會員廂房)

非賽馬日設施預訂指引 (適用於銅爵居 / 勝於藍 / 滿貫廳)

最長預訂時間
一般餐桌:一個月
私用廂房:三個月

地點 私用廂房
跑馬地馬場
  • 大看台七樓 - 銅爵居
  • 聯合看台七樓 - 勝於藍
  • 快活看台二樓 - 滿貫私用廂房

以下收費適用於銅爵居 / 勝於藍 / 滿貫廳 / 觀星圖 (非賽馬日)

預訂種類 取消預訂收費 放棄預訂收費
(宴客會員+賓客數目)
一般餐桌 每位港幣一百元
(預訂時間前少於二十四小時取消)
每位港幣二百元
私用廂房 /
半私用廂房
  • 最低收費的百份之五十
    (預訂日期前三至七天內取消)
  • 最低收費的百份之七十五
    (預訂日期前兩天內取消)
  • 最低收費的百份之一百
    (預訂當天取消)
最低收費的百份之一百
客席廚師 /
美酒晚宴 /
會所活動
  • 最低收費的百份之五十
    (預訂日期前三至十四天內取消)
  • 最低收費的百份之七十五
    (預訂日期前兩天內取消)
  • 最低收費的百份之一百
    (預訂當天取消)
套餐:
每位全數費用

單點:
每位港幣四百元
節日節目 /
特別活動
每位全數費用
(預訂日期前少於十四天取消)
每位全數費用
自助餐 每人收費的百份之五十
( 預訂時間前少於一小時取消)
每位全數費用